1、举报中心受理哪些方面问题的举报?
我市地税系统各级举报中心受理举报的范围包括:涉及营业税的主要范围有:提供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;交通运输业、建筑业、邮电通讯业、文化体育业、金融保险业、服务业、娱乐业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印花税、车船使用税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的违法问题;凡纳税人存在采取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帐簿、记帐凭证,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、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,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违法行为;凡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取得、使用涉及地方税发票的违法行为。
2、应该向哪一级税务机关举报?
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如果举报人知道被举报人(或单位)的地址,可直接向其所在地区、县地税局举报中心举报;如果举报人不清楚被举报人或单位具体地址,可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举报中心、第一稽查分局和第二稽查分局举报中心反映情况。
3、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举报?
举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举报、来信举报或者直接到税务机关的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进行举报。
4、对于举报人的情况,税务机关是否给予保密?
举报人在举报时基于自愿原则,可选择具名举报或匿名举报。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收到举报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对举报人负有保密义务。
5、举报时应说明哪些问题?
举报时应说明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准确名称、详细地址、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、方法、手段,并尽可能提供与违法问题有关的线索和证据,如:原始凭证、资料等,为税务机关查处案件提供帮助。
6、税务机关是否对每一件举报案件都进行检查?
不是。举报中心受理举报案件后,按照有关制度规定,将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转检查部门实施检查;将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作存档处理。因此,举报人在举报时一定要将被举报人的姓名或被举报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及违法问题详细说明,协助税务机关提高立案质量。
7、一件举报案件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查处完毕?
一般情况下,受理、查处举报案件的举报中心应在接到举报案件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;对于情况复杂、不能按期结案的,可适当延长。
8、如何查询举报案件查处结果?
根据有关规定,受理、查处举报案件的举报中心原则上只对具名举报人进行答复。因此,举报人若想了解案件查处结果,在举报时应告之举报中心您的姓名、相对固定、便捷的联系方式,以便举报中心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;其次,可以通过收到检举的举报中心进行查询。
9、举报人能否得到奖励、奖励数额是如何确定的?
内容: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,凡是检举涉税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,经税务机关查实处理完毕并核实具名举报人身份后,均可酌情给予奖励。而对指使或参与涉税违法行为,事后因各种原因进行举报的,不给予奖励。对于举报人的奖励,税务机关一般根据具体案情,举报人为税务机关提供的线索、证据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的作用,以及举报人对税务机关检查案件的配合程度等,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5%以内掌握计发奖金;没有应纳税款的,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10%以内掌握计发奖金;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。举报人取得的奖金收入,依照有关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10、什么时间可以获得举报奖励、怎样领取奖金?
内容:举报案件查处结案、查补税款执行入库后,才能对举报人兑现奖励。由查办案件的税务机关负责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,并办理领取奖金的有关手续。举报人应在接到举报中心领奖通知后三个月内,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,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;逾期不领取的,视为放弃权利。 |